2020杭州市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問答
◆ 問題一:申請以工代訓補貼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報企業提供上月工資銀行發放憑證個人明細(復印件加蓋公章)或上月工資發放財務(人事)憑證個人明細(復印件加蓋公章);若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勞動者為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的,還需上傳高校畢業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 問題二:以工代訓補貼標準是多少?企業如何計算可以享受的金額?
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為每人500元。第一類補貼對象享受以工代訓補貼人數,按2020年1月23日至補貼申報日實際吸納人數(以繳納失業保險人數為準)計;第二類補貼對象享受以工代訓補貼人數,按申報日上個月企業繳納失業保險人數的一定比例計(實際補貼人數四舍五入)。
主城區(不含蕭山、富陽、余杭)享受以工代訓補貼的人數,按申報日上個月企業繳納失業保險人數的60%計;主城區以外各區、縣(市)可根據實際,結合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承受能力確定第二類補貼對象享受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人數的比例。
同一企業享受上述兩類補貼的總人數不得超過企業繳納失業保險人數。
舉例1,某企業為主城區中小微企業,申報日上個月企業繳納失業保險人數為818人,符合補貼條件的新吸納勞動者為66人,則享受以工代訓補貼金額為:
第一類補貼對象享受人數為66人,享受金額為66人×500元/人=33000元;
第二類補貼對象享受人數為818人×60%=490.8人,四舍五入為491人,享受金額為491人×500元/人=245500元
企業可享受以工代訓補貼為第一類補貼對象享受金額加上第二類補貼對象享受金額,即33000元+245500元=278500元。其中第一類補貼對象享受人數加上第二類補貼對象享受人數小于上個月企業繳納失業保險人數,即66人+491人=557人小于818人,符合要求。
舉例2,某企業為主城區中小微企業,申報日上個月企業繳納失業保險人數為818人,符合補貼條件的新吸納勞動者為688人,則享受以工代訓補貼金額為:
第一類補貼對象享受人數為688人,享受金額為688人×500元/人=344000元;
第二類補貼對象享受人數為818人×60%=490.8人,四舍五入為491人,享受金額為491人×500元/人=245500元
其中第一類補貼對象享受人數加上第二類補貼對象享受人數大于上個月企業繳納失業保險人數,即688人+491人=1179人大于818人,不符合要求。按文件規定,企業可享受以工代訓補貼的人數最高不超過818人,即第一類補貼對象享受金額加上第二類補貼對象享受金額最高為818人×500元/人=409000元。
◆ 問題三:本企業未享受到以工代訓補貼政策,主要原因有哪些?
1.企業不屬于補貼對象;
2.下列情形不享受補貼政策:屬于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屬于已吊銷、注銷營業證照的;被列入破產清算或注銷名單的“僵尸企業”的;企業參保人數為0的;企業賬戶已注銷的等其他情形。
◆ 問題四:企業如對享受的政策有異議的,可以向哪里咨詢?
企業如對享受政策資格或享受金額等情況有異議的,應向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 問題五: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勞動者人數如何計算?
1.2020年1月23日起至補貼申報日在申報企業新繳納失業保險。
2.補貼申報日上個月在申報企業企業繳納失業保險。
◆ 問題六:如果操作過程中,企業遇到疑問或出現審核不通過的情況,可以向哪里咨詢?
企業可向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咨詢,具體咨詢方式見“以工代訓補貼工作咨詢方式及公示網站一覽表”。
◆ 問題七:個體工商戶沒有浙江政務服務網登陸賬號,如何處理?
個體工商戶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賬號注冊后進行線上申報。